类型

比较项目

美国

中国

法律法规

风险管理指南

《上市前风险评估》

《抗肿瘤药物上市申请时的风险管理计划撰写的格式要求与内容要求》

《制定和应用风险最小化行动计划》

《药物警戒规范与药物 流行病学评价指南》

持有人建立药物警戒系统

暂无明确要求

《关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直接报告不良反应事宜的公告》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

组织架构

监管部门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审评和研究中心(CDER)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审评中心(CDE)、药品评价中心

监测系统

不良事件监测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系统(FAERS)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

“哨点行动”计划(Sentinel Initiative)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不良反应直接报告系统

观察医疗结果的合作项目

中国医院药物警戒系统(CHPS)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时限

上市前个例报告时限

致死或危及生命:首次获知7天内

非致死或危及生命:首次获知15天内

致死或危及生命:首次获知7天内

非致死或危及生命:首次获知15天内

上市后个例报告时限

严重且非预期的15天内报告, 其他病例放入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

严重不良反应15天内报告,死亡病例及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立即报告,其余不良反应30天内

新药批准后,前3年对程度不严重、 说明书已列入且报告率无明显增加的ADR,每季度上报1次,3年后每年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