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上海

天津

广东

深圳

履约日期

每年3月31日前上报上年度初始碳排放报告,4月30日前向发改委上报上年度碳排放及核查报告,6月15日前完成履约

每年3月31日前上报上年度碳排放报告,4月30日前上报核查报告,6月1日~ 30日期间完成履约

每年4月30日前上报上年度碳排放报告及核查报告,5月31日前完成履约

每年5月15日前上报年度碳排放报告及核查报告,6月20日前完成履约

每年3月31日前提交上年度碳排放报告,4月30日前提交核查报告,6月30日完成履约

最大CCER使用比例

该年度配额量的5%,其中50% CCER来自京内项目

该年度配额量的5%

该年度碳排放量的10%

该年度配额的10%,其中70% CCER来自广东省内项目

该年度碳排放量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