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主体资格的认定标准

自由意志

刑事主体行为的实施基于独立的思维和选择而未受到外界限制,其核心在于辨认能力于控制能力。前者不仅要求主体能够认识到事实因素,例如行为性质、后果等,还需要能够认识到来之规范层面的约束;后者倾向于对理性的强调,要求行为主体在认识到行为危害性和需要承担的责任后能终止自己的行为。例如:甲计划在途中抢劫已的财务,但出于对刑罚的畏惧而放弃抢劫。甲对财务产生的占有心理和财务所有权人是乙的认识体现为辨认能力,意识到抢劫行为的后果而放弃犯罪体现为控制能力。

刑罚适 应能力

可以理解为犯罪主体能够承担与犯罪行为相适应的刑罚。对刑罚适应能力的考量需兼顾以下三个方面:其一,刑罚目的。刑罚目的的实现不仅要惩罚犯罪主体,也要预防其再犯罪;其二,刑罚内容。我国刑罚的种类可概括为生命刑、自由刑、资格刑以及财产刑,生命邢是对犯罪主体生命的剥夺,自由刑事对犯罪主体自由的限制,资格刑事对犯罪主体特有资格的限制或剥夺,财产刑事对犯罪主体财产的小件;其三,刑罚功能。刑罚的功能具有双重性,既要通过震慑让主体敬畏法律,也要通过教育让主体遵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