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级别

标准

标示

分诊

处理

极危 重症

I级

生命体征不稳定,需要立即进行抢救,危及生命者 (如心跳骤停、休克、呼吸衰竭、急性心梗等)

立即入

抢救间

心电监护,

立即抢救

急重症

II级

生命体征不稳定,有潜在生命危险,危及生命者,

(如呼吸困难、持续腹痛、心绞痛、活动出血不止者)

立即入

抢救间

心电监护,

随时抢救

重症

III级

生命体征不稳定,随时有病情恶变化者

(如高血压、高血糖、体温过高、剧烈腹痛、心律失常)

心电监护, 随时准备入抢救间

测量生命体征, 10分钟内就诊

急症

IV级

有急性症状和体征,生命体征暂时相对平稳,没有生命危险者。

立即入诊疗区

测量生命体征, 30分钟内就诊

标准

V级

有急性症状,生命体征稳定,不会危及生命者

入诊疗区,待诊

测量生命体征,有序就诊

不急

VI级

无急性症状,生命体征稳定,不属于急诊范畴者

绿

无需分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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