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方(国务院、部委)

试验方(青岛)

2011年,国务院印发《“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 把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低碳城市作为主要目标之一,明确要 扎实推进低碳省区和城市试点,试点地区要编制低碳发展 规划 [19] 。

2013年,《青岛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获国务院批复,明确到2015年,青岛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8%,到2020年力争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具体实施计划更为细化 [20] 。

2012年,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低碳省区和 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2]3760号),明确了 目的意义、试点范围、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 [17] 。

2014年,市发改委印发《青岛市低碳发展规划(2014-2020年)》,明确了青岛市低碳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 [22] 。

市发改委印发《青岛低碳城市试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碳市场建设工作基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实施阶段和保障措施 [23] 。

市政府印发《青岛市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从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降碳、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支撑、政策扶持、市场化节能减排机制、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和目标责任等方面提出要求并明确责任单位 [24] 。

2014年,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国家应对气候 变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到2020年,低碳试点取得 显著进展的目标,支持完善试点配套政策和评价指标体系, 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低碳城市。制定低碳发展路线图和 时间表 [21] 。

2018年,市政府印发《青岛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从能源结构、产业体系、城镇化低碳发展、低碳试点示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低碳科技创新、基础能力(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国际合作和工作落实方面提出要求并明确责任单位 [26] 。

市政府印发《青岛市节能与绿色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明确了总体要求,从产业和能源结构、节能工作、绿色城市建设、激励政策和保证措施等方面提出要求并明确责任单位,对各区市能耗强度目标,能耗增量控制目标,节约型机关创建、绿色低碳交通创建、绿色社区创建、绿色学校创建和绿色家庭创建评价项目都做了参考 [27] 。

2016年,国务院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 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从能源革命、产业体系、 城镇化发展、区域发展、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科技创新、 基础能力、国际合作和工作落实等方面提出要求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