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

序号

名称

退役去污相关的主要内容

1

核安全法

22条:核设施退役应申请许可

29条:停闭管理;

30条:退役申请材料要求、放射性物质处置要求;

2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19条:申请退役审批手续,并获批;

27条:应制定退役计划;

3

环境保护法

42条:防止放射性物质对环境污染和危害;

行政法规

序号

名称

退役去污相关的主要内容

4

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15条:退役必须向国家核安全局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

5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

退役去污产生放射性废物的处理、贮存和处置等应遵守该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