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 | ||
序号 | 名称 | 退役去污相关的主要内容 |
1 | 核安全法 | 22条:核设施退役应申请许可 29条:停闭管理; 30条:退役申请材料要求、放射性物质处置要求; |
2 |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19条:申请退役审批手续,并获批; 27条:应制定退役计划; |
3 | 环境保护法 | 42条:防止放射性物质对环境污染和危害; |
行政法规 | ||
序号 | 名称 | 退役去污相关的主要内容 |
4 | 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15条:退役必须向国家核安全局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 |
5 |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 | 退役去污产生放射性废物的处理、贮存和处置等应遵守该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