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生人数

量化处理方式

计算依据

备注

原数据

均值化

招生人数数量用各个市本科院校的招生数量作为计算依据

3.师资队伍与结构

量化处理方式

计算依据

备注

原数据

比值法

系数法

均值化

采用每市高级职称(含副高)的专任教师标准人数与中级及以下人数的比值作为计算依据

a) 专任教师: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即:这些人员一是要具有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书,二是要在统计的时段承担教学工作。

b) 每市高级职称(含副高)的专任教师标准人数:“985”院校的高级职称(含副高)的专任教师人数乘于1.5;“211”院校或省重点院校的高级职称(含副高)的专任教师人数乘于1;其他乘于0.8;

c) 三者总和为每市高级职称(含副高)的专任教师标准人数。

4.生师比

量化处理方式

计算依据

备注

原数据

比值法

系数法

均值化

一致化

以每市本科院校在校大学生的标准人数量作为“生”的计算依据,以每个市本科院校专任教师人数作为“师”的计算依据,二则之比就是“生师比”的计算依据。

每市本科院校在校大学生的标准人数:

a) 每市本科院校在校大学生本科生的人数;

b) 每市本科院校在校大学生研究生的人数乘于1.5;

c) 每市本科院校成人教育大学生的人数乘于0.1;

d) 三者总和为每市本科院校在校大学生的标准人数。

5.教学条件与利用

量化处理方式

计算依据

备注

指标细化

项目打分

平均值法

均值化

收集每市各本科院校当年教学评估情况,分别取其平均值,再与省平均水平作比较作为打分依据,分为高,中,低三个水平:高(8~10分);中(6~7分);低(3~4分),总分作为该每市该指标的情况。

对该指标用打分的方式进行评估,打分项目分以下五项:

a) 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b) 实验室,实习场及其设备的完善度

c) 生均藏书量和生均年进书量

d) 网络教学资源的利用程度

e) 教学经费投入

6.专业建设与利用

量化处理方式

计算依据

备注

指标细化

项目打分

平均值法

均值化

收集每市各本科院校当年教学评估情况,分别取其平均值,再与省平均水平作比较作为打分依据,分为高,中,低三个水平:高(8~10分);中(6~7分);低(3~4分),总分作为该每市该指标的情况。

对该指标用打分的方式评估,打分项目分为以下三项:

a) 专业结构的合理性

b) 培养方案执行情况

b) 老师教学改革的实施情况

d) 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