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宁波市征收集体 所有土地房屋 拆迁条例

杭州市征收集体 所有土地房屋 补偿条例

北京市集体 土地房屋拆迁 管理办法

上海市征收集体 土地房屋补偿 暂行规定

南京市征收集体 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

修订时间

2006年

2014年

2003年

2011年

2015年

立法宗旨和 基本原则

规范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乡 建设顺利进行

规范征收集体 所有土地房屋补偿的管理,保障城市 建设的顺利进行, 保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维护 拆迁当事人合法 权益,保障城乡 建设顺利进行

规范征地房屋补偿争议协调和处理 行为,维护征地 房屋补偿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

为规范征收集体 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工作,保护 当事人合法权益

法律关系 主体的规定

规定了“拆迁人” 和“被拆迁人” 作为法律关系 的主体。

规定“补偿人”和 “被补偿人”作为 法律关系的 主体名称。

规定了“拆迁人” 和“被拆迁人” 作为法律关系 的主体。

无直接规定 主体名称。

规定“征收人”和 “被征收人”作为 法律关系的主体。

征收补偿的 管理机构和 实施部门

市级土地管理部门 管理负责制。 各县市区房屋拆迁办公室具体组织 本辖区集体土地 房屋上房屋的拆迁 补偿工作实施。

市级土地管理 部门管理负责制。 县(市)区国土部门 负责实施。

市级土地管理部门 管理负责制。 县(市)区国土部门 负责实施。

双重负责制,该 体制是由市级土地管理部门和 各县市区政府共同作为征收补偿的负责管理机构。 县(市)区国土部门 负责实施。

双重负责制, 该体制是由市级 土地管理部门和 各县市区政府共同作为征收补偿的 负责管理机构。 县(市)区国土部门 负责实施。

住宅房屋 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 调产安置, 迁建安置

货币补偿, 调产安置, 迁建安置

货币补偿, 调产安置,有条件 的地区可以采用 迁建安置

货币补偿,调产 安置,有条件的 地区可以采用 迁建安置

货币补偿, 调产安置

被征收房屋 面积的确定

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以其载明的面积 为准;没有房屋 所有权证的, 以批准建房的 面积为准。

不管被征收房屋 有无产权证明, 都需要有关部门 确认。

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以其载明的面积 为准;没有房屋 所有权证的, 以批准建房的 面积为准。

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以其载明的面积 为准;没有房屋 所有权证的, 以批准建房的 面积为准。

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以其载明的面积 为准;没有房屋 所有权证的, 以批准建房的 面积为准。没有上述证明的,由有关 部门确认

非住宅房屋 (营业用房) 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为主, 其他补偿方式为辅

货币补偿为主, 其他补偿方式为辅

货币补偿为主, 其他补偿方式为辅

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

非住宅用房

补偿标准

按当地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给予补偿。

按照房屋重置价 结合成新的 三倍补偿。

房屋建安重置价 与土地使用权 取得费用之和

房屋建安重置价 与土地使用权 取得费用之和

房屋建安重置价 与土地使用权 取得费用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