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 | 代数式 | ||
概念 | “数与运算”是学习用计数单位的个数表示数的过程,体会数对数量的抽象,在此基础上进行各种计算,感悟整数、小数、分数、方根等概念本质的一致性。 | 代数式显然也可以看成从实际情景中的“量”抽象得到。并在此基础上讨论加、减、乘、除、乘方、开方运算及性质。 | ||
表达 | 整数单位 | 1 | 整式单位 | ,同类项 |
小数单位 |
| 分式单位 | 最简分式 | |
分数单位 |
| 根式单位 | 最简根式 | |
运算 | 整数、有理数、无理数、实数都可以进行加减乘除等运算并具有很好的运算性质。 | 整式、分数也可以进行加减乘除运算并具有较好的运算性质。类比数的运算可以导出代数式的运算,并得到分式和根式。 | ||
结构 | 两个整数进行加减乘运算所得的结果仍为整数,整数也可以分解成因数;两个整数不能整除导致分数;整数不能开方从而需要带根号的数。有理数、实数可以比较大小、求倒数、相反数、绝对值等;算术中写两个数相加的形式时,例如3 + 4 = 7,通常就是要通过作加法运算计算求出3和4的和,即运算结果为7,此时,3 + 4通常表示为一个过程,而7是3 + 4的运算结果。 | 两个整式进行加减乘运算所得的结果也是整式,一个多项式分解成几个整式的乘积的形式,叫做因式分解;在代数中,结构简单的一个例子如 ,即将一个数a和另一个数b加到一起,就会得到数c;代数式a + b这个形式同样表示a和b这两个数作加法运算的过程,c可以看作运算结果。 | ||
思维 | 等号“=”表示等式两边对称的等价关系,a = b即是说a、b是同一个对象。在算术中经常被用来表示一个结果,如2 + 3 = ?,用“=”表示计算结果,用“=”表示算术恒等式 。 | 方程可以被定义为带有隐藏数字的算术恒等式,可以较好地获得对方程意义的直观理解,然后将其转化为对代数方程形式的理解,这样代数就会逐渐根植于算术中,代数方程的右边不需要包含答案,而是可以是与左边值相同的表达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