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 | 案件事实 | 法院判决 |
(2020)浙02民终448号、(2017)浙02民终2271号、 (2016)浙02民终4163号、(2019)浙02民终436号 | 无相应资质或相关技术证书 | 选任过失 |
(2020)浙02民终277号 | 别墅装修工程复杂 | 选任过失 |
(2018)浙02民终268号 | 选任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的承揽人 | 选任过失 |
(2019)浙02民终2513号、(2016)浙02民终1194号 | 定作人对指示有过失 | 指示过错 |
(2019)浙02民终5334号 | 无证据证明发起人存在定作、指示或者选任上的过失, 且组织者并未告知当天有工人会到涉案房屋处工作, 发起人无法预见。 | 无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