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结果

对策性建议

1. 社会治理需要公民参与;公民参与态度的水平较高

1. 执政党和政府应当顺应民意;创新公民参与的方式;疏通公民参与的渠道;提高公民的参与程度和参与水平

2. 社会公平感与政府信任感、公民参与态度均显著正相关

2. 执政党和政府应当积极解决社会不公平问题;善用舆论优势,大力宣传体现社会公平的政策、事件,营造公平氛围

3. 政府信任感与公民参与态度显著正相关;政府信任感能够中介社会公平感与公民参与态度之间的关系

3. 政府应当坚持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等基本原则;加强政务公开和公民参与,提高办事效率,培养公民与政府间的合作型信任,建设阳光政府、便民政府

4. 社会公平感(总体公平感、地位公平感、机会公平感)、政府信任感(中央政府信任感)在成年早期与成年中期存在显著差异,成年中期评分水平较高

4. 执政党和中央政府可以针对成年早期(18~25岁)的公民群体出台更多就业、买房政策,降低年轻人的生活压力;必要时可由心理工作者(特别是社区工作者)实施心理教育或干预

5. 公民参与态度在青少年期与成年早期存在显著差异,青少年期评分水平较高

5. 学校和社会应当继续坚持对青少年的爱国教育、政治教育;政府和社会可以拓宽青少年的参与渠道,特别是志愿参与;执政党和政府可以呼吁成年早期人群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心理教育

6. 社会公平感(分配公平感、地位公平感、权力公平感)、政治参与态度在无业或待业者与在职者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在职者的评分水平较高

6. 执政党和政府应当完善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为无业者或待业者提供更多就业机会,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同时保障无业或待业者中经济困难者的基本生活水平

7. 地方政府信任感在五千元以下与五千元到一万元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家庭月收入在五千元到一万元者评分水平较高

7. 地方各级政府在发展本地经济的同时,可以适当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也可以酌情调整物价和税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