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标志性事件

1987年党的十三大

政府信息公开原则首次在中央正式提出

1991年

中共中央提出了村务公开制度

2000年底

中共中央提出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政务公开

2002年

广州市政府在全国率先制定了第一个地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法规——《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2005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

2007年

全国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虽然存在诸多问题,但是整体效果是良好的,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贡献是毋庸置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