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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政策

主要措施

出台部门

2020年2月

《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财金[2020]5号)

规范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管理;通过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安排贴息资金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资金监督管理;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贯彻落实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审计署

2020年3月

《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6号)

对于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贷款本金,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延期还本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安排。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

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2020年5月

《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18号)

信贷环节取消部分收费项目和不合理条件、助贷环节合理控制融资综合成本、增信环节通过多种方式为企业减负、考核环节考虑企业融资成本因素、完善融资收费管理,加强内控与审计监督、发挥跨部门监督合力和正向激励

中国银保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6月

《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银发[2020]123号)

购买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加大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强化协作,压实责任,狠抓落实

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年5月

《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20]120号

不折不扣落实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信贷支持政策、开展商业银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改革完善外部政策环境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外汇局

2022年11月

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的通知银发[2022]252号

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不断提升金融供给的精准性,更好满足小微企业贷款延期需求

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