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模式

技术要点

种养结合生态循环模式

沼气池

每10头猪(出栏)所需的沼气池容积约2 m3,每头猪建设的沼液贮存池容积不小于0.6 m3,储存池体积应能容纳60天以上的污水/尿液产生量。

好氧堆肥发酵

1、猪场堆肥设施发酵容积 ≥ 0.002 m3 × 发酵周期(天) × 设计存栏量(头)。

2、发酵过程温度宜控制在55℃~65℃,且持续时间不得少于5天,最高温度不宜高于75℃;发酵含水率为20%~35%。

3、堆肥前可通过添加植物秸秆、稻壳等物料进行调节,必要时需添加菌剂和酶制剂。

粪污还田

建议消纳地种植香蕉、黄瓜等需肥量较多的作物,粪肥还田配套消纳土地须满足《畜禽粪便土地承载力测算方法》(NYT 3877-2021)要求,每头生猪配套不少于0.2亩消纳地。

免冲洗零排放异位发酵模式、“异位发酵 + 沼气池”模式

异位发酵床

1、 粪污暂存池体积 ≥ 0.2 m3 × 设计存栏量(头);

2、 异位发酵床建设面积 ≥ 0.16 m3 × 设计存栏量(头);

3、混合物发酵温度应保持在55℃以上,含水率不宜超过65%;当不能满足以上条件时,应通过增加翻堆、通风、垫料等方式,进行相应调整;如发现“死床”,应局部或全部更换垫料;当垫料减少量达到10%时,应及时补充垫料;发酵床垫料的使用寿命一般不超过壹年。

粪污作为有机肥基料外售

1、蛔虫卵死亡率 ≥ 95%;

2、粪大肠菌群数 ≤ 105个/kg;

3、堆体周围不应有活的蛆、蛹或新羽化的成蝇。

沼气池

每10头猪(出栏)所需的沼气池容积约2 m3,每头猪建设的沼液贮存池容积不小于0.6 m3,储存池体积应能容纳60天以上的污水/尿液产生量。

粪污作为商品有机肥外售

商品有机肥须满足《有机肥料》(NY/T525-2021)或《生物有机肥》(NY884-2012)要求。

“干清粪 + 污水处理 + 农灌”模式

废水灌溉

1、 废水处理后水质须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要求;

2、 建议灌溉地种植稻谷、香蕉、菠萝等需水量较多的作物,配套灌溉地面积须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第1部分:农业》(DB 44/T 1461.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