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相关条款 | 主要内容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见》(2017) | 一、二、五、七 | 开展检察法律文书说理,有利于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对检察权行使的监督;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的指导意见》(2017) | 全文 | 谁办案,谁负责;检察官应当在检察官权力清单确定的职权范围内独立作出决定。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2017) | 全文 | 谁执法,谁普法,落实检察环节 普法责任制。 |
《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2018) | 二(六) | 全面提高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推进检察工作与科技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完善检察人员专业能力专业素养提升体系。 |
《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2019) | 第3条 | 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为民宗旨,坚守初心使命,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不得违反规定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不得以任何方式为利害关系人说情打招呼。 |
《关于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的意见》(2019) | 一至三 | 明确职责权限,规范司法权力配置;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加强考核评查, 严格司法责任追究 |
《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2020) | 全文 | 谁办案,谁负责 |
《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2020) | 全文 | 检察人员遇有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行为应 及时备案,向上汇报。 |
《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2021) | 全文 | 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防止利益输送和利益勾连,切实维护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 |
《“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2021) | —— |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探索建立检察官征信记录体系;构建规范高效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体系 |
《检察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22) | 全文 |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