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简易信息规则

考察

简明日语规则

考察

(1)

避免较难词汇。

避免难词、使用简单词汇。

(2)

除了常用语意外,避免使用连续四个及以上汉字的词或带有抽象概念的词。

如果是灾害时经常使用的词汇,觉得还是 知道比较好的话就仍然使用该词汇。 然后通过加括号的方式进行说明。

(3)

除了常用语,使用的汉字不超过小学二年级水平,并用平假名注音。

公告/讲义上使用汉字,请注意汉字的使用量。

(平假名注音;一句话3、4个汉字; 同音异义语时用汉字表记)

(4)

表达具体的信息。

使用外来语时请注意。(存在与原音和 意味不同的外来语;使用N3.N4级别的。)

(5)

删除不必要的信息。

尽量不要使用罗马字。

(6)

不要使用隐喻、隐喻或拟人化。

避免使用拟声词拟态词。

(7)

不要使用双重否定。

避免二重否定的表现。

(8)

不要用太多的指示词,用重复表达。

时间、日期的表示简单一些,使用西历。

(9)

统一称呼等叫法。

动词名词化的句子很难理解,可以的话使用动词句子。

(10)

一句话表达一个信息。如果有两个信息,需要逐句分开。

避免暧昧的表现。

(11)

文长控制在30个字符以内。

文末表现统一。

(12)

内容按时间顺序展开。

/

(13)

对有手续的内容进行编号并逐条列出。

(14)

不要省略主语。

(15)

可以原样使用常用语。

(16)

避免陌生的外来语。

(17)

不要使用中文数字。时间不用24小时格式,用上午/下午等形式来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