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省份 | 准入标准 |
河南省 | 全省有色、化工、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 |
四川省 | 暂定为钢铁、水泥、造纸、白酒、建筑陶瓷、化工(仅合成氨)等行业年综合能源消费达到10000吨标准煤以上(等价值、含)的企事业单位。 |
福建省 | 水泥制造、火力发电、炼钢、玻璃、铜冶炼、原油加工、合成氨、铁合金冶炼、电解铝等行业中,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达到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用能单位。 |
浙江省 | 高于省“十三五”时期控制目标的新增用能量、一定比例区域年新增用能指标、规模以上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