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

股份

定向可转债

优点

并购方

操作简单,易于达成;

向市场传递现金流充裕的市场信号;

不影响股权结构。

适用于规模较大的并购交易;并购方即时支付的现金压力较小。

免于即时支付现金压力;

发债利率低,无中介费,成本低,效率高;

转股时价格可比现行价格更高,弱化股权稀释的风险。

标的方

收益有保障

推迟收益确认时间延迟纳税;

可分享新公司后续收益。

享受债券的安全性;

也可享受股价上涨的红利。

缺点

并购方

现金储备及融资能力要求较高;

不利于后续整合和税务筹划。

股权容易被稀释,控制权会受到威胁;

程序复杂,容易耽误并购时机。

股权会有所稀释,但影响相对平滑,非一次性。

标的方

现时获利,无法推迟资本利得,不能享受税收优惠;

无法享受新公司后续经营收益。

后续股价走势不确定,会担心利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