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包含省份
数字经济发展高水平地区
广东省
数字经济发展较高水平地区
上海市、北京市、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
数字经济发展一般水平地区
云南省、吉林省、四川省、天津市、重庆市等剩余24个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