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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

政策主张/观点/建议

1998

政府部门

&民意

《学位条例》修订工作列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形成了《学位法》草案,但最终未能进入国务院审议程序。

2011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主任的刘延东副总理在纪念《学位条例》实施30周年大会上就指出, “要加快推进修订《学位条例》、制定《学位法》的进程,创造更加多样化、更加自主发展、更加有利于创新的制度环境”。 [9]

2010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提出要完善教育法律法规,加快教育法制建设进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法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修订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学位条例等法律。 [10]

2020

专家&民意

全国人大代表、宁波大学校长沈满洪认为学位制度既是国家重大制度安排,又事关学子根本利益。一部好的学位法可以建立起人才竞相迸发的制度环境,为人才强国战略、科教兴国战略、自主创新战略的实施提供法律制度保障。我国现行学位制度的根本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该条例的立法层级有待提高,应该升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 [11]

2021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玉生在两会上带来《关于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与申请学位脱钩的提案》,建议抓紧修订《学位条例》,总结四十年培养经验,制定《学位法》,进一步明确博士生等申请学位的条件,以平息社会争议,规范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授予行为和博士生的学习行为,也为处理相关纠纷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12]

2021

专家学者

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徐靖表示目前学位管理实践中存在的省级学位委员会的行政主体地位不明确、学位授权审批法律属性不清晰、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设定学位授予标准存在争议、撤销学位情形是否仅限于“舞弊作伪”以及如何理解“舞弊作伪”等热点与难点问题,也须通过制定学位法予以解决。 [13]

2021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指出,40年来,无论是学位工作还是整个高等教育事业,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学位条例作为一部适用实施40年几乎没有修改的法律,在今天看,确实不太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修改是必然的选择,是非常必要、很有意义的事情。” [14]

2021

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龚向和表示,40年来,我国高等教育体制已历经多次改革,《学位条例》已不能满足新时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需求,亟须通过制定学位法解决学位制度运行过程中的法律问题。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