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指标

I型

II型

III型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

20

15

10.0

总养分(N + P2O5 + K2O)的质量分数a/%

15.0

25.0

10

水分(H2O)的质量分数b/%

12.0

12.0

35.0

酸碱度(pH)

-

5.5~8.0

5.0~8.5

粒度(1.00 mm~4.75 mm或3.35 mm~5.60 mm) c/%

70

蛔虫卵死亡率/%

95

粪大肠菌群数/(个/g)

100

氯离子的质量分数d/%

3.0

砷及其化合物的质量分数(以As计)%

0.0050

镉及其化合物的质量分数(以Cd计)%

0.0010

铅及其化合物的质量分数(以Pb计)%

0.0150

铬及其化合物的质量分数(以Cr计)%

0.0500

汞及其化合物的质量分数(以Hg计)%

0.0005

a 标明的单一养分含量不得低于3.0%且单一养分测定值与表明之负偏差的绝对值不得大于1.5%。

b 水分以出厂检验数据为准。

c 指出厂检测数据,当用户对粒度有特殊要求时,可有供需双方协议确定。

d 氯离子的质量分数大于30.0%的产品,应在包装袋上标明“含氯(高氯)”,标识“含氯(高氯)”的产品氯离子的质量分数不做检验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