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质

国际法律的名称

主要内容

评价

硬法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被称为“海洋宪章”,以下简称《公约》)

《公约》第一条1规定了“海洋环境的污染”的定义,海洋微塑料污染能够纳入其中;《公约》第十二部分规定了各缔约国保护海洋的一般性义务。

《公约》能够适用于防治海洋微塑料污染,但《公约》的内容较为原则。

硬法

《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

附则五规定了防止船舶垃圾污染方面的规则,并规定了“海洋垃圾”的概念2,海洋微塑料能够纳入其中。

《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能够适用于防治海洋微塑料污染,但其适用范围有限,仅限于船舶营运期间投放的海洋垃圾。

硬法

《防止倾倒废物和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以下简称“《伦敦公约》”)

《伦敦公约》以事前预防的方式,对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进行了规范。

《伦敦公约》能够适用于防治海洋微塑料污染,但该公约规定的内容倾向于事前规制

硬法

《控制危险废物跨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以下简称“《巴塞尔公约》”)

《巴塞尔公约》主要用于规制废弃物的跨境转移,2019年将塑料污染纳入其中。

《巴赛尔公约》能够适用于规制海洋微塑料污染的跨境转移。

软法

《保护海洋环境免受陆源污染全球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倡导各国政府积极应对海洋垃圾污染。

《行动计划》能够适用于海洋微塑料污染的防治,但该文件不具有强制力。

软法

《檀香山战略——海洋垃圾预防和管理全球框架》(以下简称“《檀香山战略》”)

《檀香山战略》对于海洋垃圾的防治提出了预防和减少海洋垃圾的目标和策略 [6] 。

《檀香山战略》对于防治海洋微塑料污染具有重要的指引作用,但因其不具有强制性法律效力,仍有待于各国自觉遵守。

软法

《海洋垃圾和微塑料》

该文件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提出的,主要内容是:1) 鼓励相关主体制定海洋微塑料的定义、检验标准和方法;2) 鼓励多方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应对海洋微塑料污染 [7] 。

《海洋垃圾和微塑料》能够适用于海洋微塑料污染的防治,但其主要内容多为倡导性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