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名称 | **省(市、区)水资源保护 (管理)条例 | **省(市、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 **省(市、区) 节约用水条例 |
行政区域 | 江西、甘肃(2)、重庆、陕西(2)、贵州(3)、山西、四川(2)、内蒙古(2)、江苏、浙江、辽宁、吉林、云南(5)、河北、山东、上海、福建、新疆(3)、广西、宁夏 | 新疆、河北、北京、内蒙古、湖北、湖南、安徽、天津、广西、贵州、青海、辽宁、吉林、云南、河南、陕西、黑龙江、广东、西藏、四川、宁夏 | 北京、宁夏、安徽、河南、山东、湖北、天津、河北、甘肃、青海、吉林、辽宁、云南、黑龙江、山西、内蒙古 |
合计(比例) | 34.78% | 22.83% | 17.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