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性税务处理待遇 | 特殊性税务处理待遇 |
一般情况:非货币资产清偿 | 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 | 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
特殊情况:债权转股权 | 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 | 对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暂不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