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 | 事件 |
极严重 | 1) 溢油进入集中式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包括一级、二级及准保护区),或农村及分散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 2) 泄漏油品进入收纳水体后24 h流经范围内涉及跨国界的; 3) 溢油路径两侧200 m范围内,每千米段人口总数大于或等于200人。 |
较严重 | 1) 溢油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或具有水生态服务功能的其他水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 2) 泄漏油品进入收纳水体后24 h流经范围内涉及跨省界的; 3) 溢油路径两侧200 m范围内,每千米段人口总数大于或等于100人,小于200人。 |
不严重 | 不涉及上述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