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二级指标说明

1 数字感知力

1.1 数字敏感性

对数字信息有一定的敏感度,并能及时认识到数字信息存在的重要意义,时刻感受自己对数字信息的需求。

1.2 数字态度意识

对数字技术应用秉持积极的态度,并能自觉地顺应信息化浪潮。

1.3 数字理性意识

能够理性客观地看待和处理数字信息,并能够分析数字信息的有效性与内在联系。

1.4 数字价值意识

主动洞察数字技术的进步与革新,并能实时把握数字信息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和潜在规律。

2 数字融通力

2.1 数字交互能力

在网络平台上运用数字技术实现与他人交流互动的能力。

2.2 数字共享能力

通过链接等数字方式使网络资源实现有效流动以达到共享目的的能力。

2.3 数字服务能力

运用数字技术进行数字化社会参与的能力。

2.4 数字协作能力

应用数字工具进行团队协作实现共同创建资源的能力。

2.5 网络礼仪意识

在数字环境中运用数字技术沟通时遵守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的意识。

2.6 数字身份管理能力

创建和管理一个或多个数字身份,通过多种数字工具和数字技术保护自己数字声誉的能力。

2.7 设备操作能力

能正确使用数字设备并进行熟练操作的能力。

3 数字吸纳力

3.1 信息知识

能够掌握与数字信息有关的理论、知识和方法,并能够进一步丰富和探究数字信息理论。

3.2 信息获取能力

应用信息检索工具从信息源中获取信息的能力。

3.3 信息筛选能力

在数字信息中快速甄别并提取有效信息的能力。

3.4 信息分析能力

对数字信息进行评估分析的能力。

3.5 信息管理能力

对数字信息进行整合、存储并实现信息再检索的能力。

4 数字创新力

4.1 数字开发能力

应用音频、文本、图像等不同类型的数据或编程语言创建数字内容的能力。(如使用可视化软件以图表等形式展现得出的成果)

4.2 数字优化能力

通过进行优化整合的数字操作创建新内容以解决不同问题的能力。

4.3 技术响应能力

根据需求选择不同的数字工具或匹配合适的数字技术以处理待解决问题的能力。

4.4 数字创作能力

运用数字工具和数字技术创造新知识和新产品的能力。(如能使用数据分析处理后的成果,撰写工作报告或学术论文)

4.5 数字反思能力

运用数字技术过程中发现并思考新问题的能力。

5 数字发展力

5.1 数字安全意识

安全使用和保护数字设备并保护个人隐私的能力。(如防御病毒、黑客等)

5.2 数字法律意识

了解与数字技术相关的法律法规(如知识产权法规),不在数字环境中制造和传播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信息,具有较强的法律规范下的自我约束能力。

5.3 数字发展能力

认识自身数字素养缺陷,并能够在追求自身数字素养提高的基础上帮助他人数字技能发展的能力。

5.4 数字思维

关注重要数字信息、养成记忆数字信息的习惯,具备大数据思维和基本的数字信息分析的思维,并能分析出数字信息背后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