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教主体

公、检、法机关

社区矫正部门司法社工组织

街道、居(村)民委员会

角色分工

协调者、组织者

执行者

协调者

具体措施

1.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

2.保障涉罪青少年合法权利

3.建设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社会支持体系

审前阶段

1.进行司法社会调查

2.提供再犯可能性的专业评估和人格甄别

3.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

1.整合社会资源

2.提供物质保障和便利条件

3.协助执行社会调查和帮教措施

轻微犯罪

1.依法从轻处理

2.尽量减少关押、定罪带来的不良影响

审讯阶段

1.提供审前心理辅导、非羁押措施支持的观护基地或观护工作站

2.组织合适成年人参与讯(询)问

严重犯罪

1.依法惩治

2.保持必要的警示

矫正阶段

1.进行心理康复和心理矫正,负责跟踪评估

2.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实施观护

3.组织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社会适应能力提升、融入社会(包括家庭和社区)指导

4.提供住宿、医疗、院舍和物质支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