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而下”法 | “自下而上”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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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为交通碳排放总量(万t);Ai为第i类能源对应的实物消耗量(万 );Fi为第i类能源对应的折标煤系数;Ki为第i类能源对应的碳排放系数;i为能源类型(包括原油、燃油、汽油、煤油、柴油、天然气、电力、液化石油气和其他石油能源共9类能源)。 | E为交通碳排放总量(万t);Ti为第i种交通方式的年客运量(亿人次);di为第i种交通方式的平均出行距离(km);wi为第i种交通方式的碳排放因子(g/(per∙k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