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 名称 | 使职 |
常使 | 贺正旦国信使 (简称“正旦使”或“贺正旦”) | 每年正旦(阴历正月初一),双方必须互相遣使向对方祝贺。 |
贺生辰国信使 (简称“生辰使”“生日使”或“贺生辰”) | 每年双方皇帝、皇太后或皇后生辰,双方互相遣使向对方祝贺。 | |
告哀使 | 双方皇帝或皇太后逝世要遣使告诉对方。 | |
吊慰国信使和祭奠国信使 (简称“吊慰使”和“祭奠使”) | 得到对方皇帝或皇太后逝世情报后,要遣使吊慰和祭奠。 | |
报谢国信使 (简称“报谢使”) | 对方遣使吊祭之后,丧事方须遣使答谢。 | |
遗留国信使 (简称“遗留使”) | 丧事方将逝去皇帝或皇太后的遗留物馈赠对方一部分,以示怀念。 | |
告即位国信使或告登宝位国信使 (简称“告即位使”或“告登位使”) | 皇帝即位要遣使告诉对方。 | |
贺即位国信使或贺登宝位国信使 (简称“贺即位使”或“贺登位使”) | 对方得知一方皇帝即位的消息,遣使祝贺。 | |
贺尊号国信使 (简称“贺尊号使”) | 双方皇帝上尊号,对方遣使祝贺。 | |
回谢礼信使 (简称“回谢使”) | 答谢对方遣使祝贺。 | |
泛使 | 泛使(亦称“横使”) | 双方临时有事,随时派遣的使节。如解决边界纠纷、请求议和等。 |
接伴使 | 接伴使 | 使节即将进入对方统治区时,对方要遣使迎接,一路陪护到使程终点与“馆伴使”交接。 |
送伴使 | 送伴使 | 使节从对方交聘地回国,对方必须遣使相送。一般由原“接伴使”充任,特殊情况下可临时更换。 |
馆伴使 | 馆伴使 | 使节进人对方交聘地后,对方要另外遣人相伴,陪伴使节在交聘地的一切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