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主体

效力级别

立法目的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法律

牵头立法,针对电信网络诈骗专门立法进行实质性预防、遏制、惩处

国务院

行政法规

建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打击治理工作

公安部

规章

组织协调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

工信部1

负责通信治理方面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承担通信行业监管主体责任

中国人民银行2

负责金融治理方面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承担金融行业监管主体责任

网信办3

负责互联网治理方面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承担互联网行业监管主体责任

地方各级人大

地方性法规

对本行政区域内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负责,确定反电信网络诈骗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和防范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