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 | 姓名 | 主要建议 |
人大代表 | 庞丽娟 | 建议修改《教师法》以法律形式明确义务教育公办教师为国家教育公务员的法律身份,不设行政级别,兼具专业人员与国家公务员双重身份 |
袁敬华 | 目前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教师资格制度的法律、政策体系不完善,存在教师资格标准不高、分类有效性不科学、认定和管理不规范,师德水平下滑,教育教学能力要求不具体等问题,建议修改《教师法》 | |
周洪宇 | 建议修改《教师法》,将教师的教育惩戒权进行明确划分,明确其具体内容和适用边界,明确政府、社会、学校、学生、家长、教师各方的权责,有助于依法建立教育的保障机制和校园的安全联动机制,最终起到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目的 | |
专家学者 | 韩小雨 | 应修改《教师法》,以法律形式明确义务教育公办教师为国家教育公务员的法律身份;建立国家教育公务员制度,明确规定国家教育公务员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建立健全相关的保障制度与配套政策,确保国家教育公务员法律身份与责权利的实现以及相关监督与问责机制 |
李源田 | 应围绕《教师法》,系统、科学、客观、务实地制定教师荣誉制度标准和程序并加强对教育系统国家荣誉重大典型的宣传,完善后续管理来规范教师荣誉制度建设 | |
陈洪磊 |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明确了教师教育惩戒权,并区分了体罚和惩戒,为保障法律体系的统一性,仍应当在上位法《教师法》中对其进行具体规定 | |
王昌善 |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应尽快修改《教师法》,制定促进教师合理流动的政策、法规,强调教师流动的义务性 |